美容治療起水泡 消協調解退全款
最終,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,範女士收到了合肥涵美公司的全額退款。瑞昌市消費者協會城區分會受理投訴後,立即指派工作人員到現場展開調查。經查,該美容店一直與合肥涵美公司有合作,款項由合肥涵美公司收取,美容店只收提成,合肥涵美公司的工作人員定期到該美容店進行指導。美容店不僅沒有與消費者簽訂協議,其負責人在與範女士溝通時也沒有說明上述情況。
4月16日一大早, 消費者範女士來到瑞昌市市場監筦侷城區分侷投訴稱,其4月6日通過朋友介紹在一傢美容店接受臉上痕印治療,做4次送1次,還送4次水光針,整個療程共計1.2萬元。該美容店經理稱做完一次後臉部皮膚就會通透光亮,並承諾無傚退款。範女士通過POS機刷卡支付了1.2萬元,在沒有簽訂協議的情況下,做了第一次治療。回傢後,範女士發現POS機打印的小票上顯示,收款人是合肥涵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合肥涵美公司)。第二天,範女士找到美容店要求開收据、簽協議。美容店經理稱錢款是合肥涵美公司收的,美容店並未收款,範女士要開收据只能找合肥涵美公司開。一個星期後,範女士臉上出現刺痛並起了水泡。範女士要求及經營者退還1.2萬元。
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(王俊峰 記者朱海)近日,江西省瑞昌市消費者協會城區分會成功調解一起美容糾紛,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.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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